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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芙蓉區(qū)東二環(huán)省高檢(路東)等130處公交站點的440個候車亭燈箱廣告牌整體租賃(租期5年)(第四次) |
公司名稱:長沙市芙蓉資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4-09-30 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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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長沙市芙蓉區(qū)東二環(huán)省高檢(路東)等130處公交站點的440個候車亭燈箱廣告牌整體租賃(租期5年)(第四次) |
項目編號 |
G2024ZCZL0139 |
掛牌價格 |
40萬元/年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9-3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0-17 |
標的所在地 |
長沙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項目聯(lián)系人 |
0731—82710593 顏湘?zhèn)?/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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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公告 標的照片 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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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租賃公告內(nèi)容
表一 租賃標的簡況 |
租賃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長沙市芙蓉區(qū)東二環(huán)省高檢(路東)等130處公交站點的440個候車亭燈箱廣告牌整體租賃(租期5年)(第四次) |
項目編號 |
G2024ZCZL0139 |
掛牌租金 |
40萬元/年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個工作日(最長至評估報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賃方簡況 |
租 賃 方 基 本 情 況 |
租賃方名稱 |
長沙市芙蓉資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qū)馬王堆街道瀏陽河大道一段588號紅橡華園1棟1708房 |
企業(yè)單位填寫 |
事業(yè)單位填寫 |
注冊號 |
91430102MA4LPU9X9E |
單位性質 |
/ |
所屬行業(yè) |
資產(chǎn)運營管理 |
預算形式 |
/ |
企業(yè)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事業(yè)單位 法人證號 |
/ |
注冊資本(萬元) |
5000 |
主管部門 |
/ |
法定代表人 |
孫慧 |
主要負責人 |
/ |
租賃行為內(nèi)部決策和批準情況 |
單位內(nèi)部決策文件 |
長沙市芙蓉資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決定 |
批準的監(jiān)管機構 |
芙蓉區(qū)人民政府 |
批準文號 |
長沙市芙蓉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請示性公文處理單 |
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
1.本次出租標的權屬人為長沙市芙蓉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無所有權證,現(xiàn)由長沙市芙蓉資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有限公司負責運營管理。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本次處置的出租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出租標的資產(chǎn)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應自行對出租標的資產(chǎn)進行實地勘驗,對出租標的資產(chǎn)的競價方式、實際情況以及存在的瑕疵進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認可,一經(jīng)遞交受讓申請,并遞交了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3.本次出租標的的范圍以租賃方指定的地段為準,并以實際情況進行交付。 |
表三 租賃資產(chǎn)明細清單——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
人民幣單位:萬元 |
建筑物 (構筑物)名稱 |
地理位置 |
評估價值 (第一年) |
本次出租年限 |
掛牌價格 (第一年) |
備注 |
長沙市芙蓉區(qū)東二環(huán)省高檢(路東)等130處公交站點的440個候車亭燈箱廣告牌 |
長沙市芙蓉區(qū)東二環(huán)省高檢(路東)等130處公交站點的440個候車亭燈箱廣告牌 |
151.01 |
5 |
40 |
本次出租標的廣告牌情況 詳見附件 |
標的物概括 |
本次出租標的物為長沙市芙蓉區(qū)東二環(huán)省高檢(路東)等130處公交站點的440個候車亭燈箱廣告牌,規(guī)格為3.5米*1.5米、2米*1.6米兩種。 |
表四 承租條件及對承租方資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條 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1.意向承租方資格確認后在掛牌截止日2024年10月17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10萬元到該項目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開戶行:交通銀行長沙瀟湘支行;賬號:競買人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fwpt.csggzy.cn”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chǎn)電子交易系統(tǒng)http://gyzc.csggzy.cn/TPBidder”,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若租賃承租成交,在《資產(chǎn)租賃合同》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須在10個工作日內(nèi)與租賃方簽訂《資產(chǎn)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將半年度租金付至長沙聯(lián)交所的指定賬戶。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與租賃方簽署《資產(chǎn)租賃合同》的,則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租賃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承租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租賃方支付的違約金。 4.意向承租方(競買人)提供虛假資料取得最終受讓資格的,租賃方有權不予退還競買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買人的受讓資格。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租賃方支付的違約金。 5.合同租賃期內(nèi),承租方負責廣告牌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保養(yǎng)、保管、安全等責任,承租方必須保證燈箱廣告牌的完好、負責清潔衛(wèi)生、定時亮化和無商業(yè)廣告時公益廣告的發(fā)布,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6.合同租賃期內(nèi),因廣告牌等管理不當發(fā)生安全事故及其它任何責任事故,所產(chǎn)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及經(jīng)濟賠償?shù)染沙凶夥饺砍袚?,與租賃方無關。由此給租賃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如發(fā)現(xiàn)燈箱設備或照明燈具破損等影響正常使用的情形時,承租方須在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修補或更換,確保廣告牌的美觀和正常使用。 8.承租方有權決定廣告發(fā)布內(nèi)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要求,廣告發(fā)布需履行相關報批手續(xù)的應依法依規(guī)辦理,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chǎn)要求及保證廣告牌的美觀、完整,不得侵犯租賃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租賃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全部由承租方承但。廣告牌的制作、發(fā)布等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9.合同租賃期內(nèi),若政府職能部門對本合同項下廣告牌等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的,承租方應無條件按照政府主管部門要求進行整改并承擔相關費用;若因政府指令需發(fā)布公益廣告時,承租方需按照租賃方的要求制作該公益廣告并在指定時間內(nèi)予以發(fā)布,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否則,租賃方有權解除合同。 10.承租方的日常維護須無條件符合政府相關部門規(guī)定和服從相關部門管理。如因交通道路施工、公交線路調整、政府政策、政府指令等不可抗力,須短期或永久拆除廣告牌的,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且承租方不得向租賃方提出任何補償、賠償要求(廣告牌被拆除的,按實際數(shù)量結算),如規(guī)劃允許前提下,租賃方需協(xié)助承租方點位遷移,遷移或重建所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1.承租方在建設和使用廣告牌時,因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其它懲治措施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罰款及行政責任;如因質量問題導致第三方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且租賃方有權直接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因此給租賃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2.承租方在未經(jīng)租賃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廣告牌站點位置,不得單方面增加燈箱廣告牌數(shù)量,否則,租賃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如拆除、恢復原狀等相關費用。 13.合同經(jīng)營期屆滿后,承租方欲繼續(xù)承租該廣告牌,應在到期前3個月內(nèi)向租賃方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租賃方書面同意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 14.承租方有權合法使用廣告牌并取得回報,但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依法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 15.合同租賃期內(nèi),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guī)劃要求、租賃方將廣告牌所在地塊用于自身建設或通過招拍掛程序須將地塊交付摘牌單位等原因導致租賃方廣告牌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租賃方按承租方實際租用時間據(jù)實結算。 16.合同租賃期內(nèi),承租方不得整體轉租給第三方承租方,最終承租方對出租標的僅享有使用權,承租后不允許轉租。 17.該標的租賃期5年;按年度繳納租金,在上一年度到期的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第3、5年分別在前一年基礎上遞增5%,免租期2個月。 18.移交時間以雙方約定時間為準。 19.承租方不得對租賃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融資、擔保、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導致租賃標的權利受限的行為。 20.履約保證金按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在雙方簽訂《資產(chǎn)租賃合同》后,承租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nèi)補足,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約定合同期滿后承租方無違反合約前提下2個月內(nèi)退還。 2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22.本次項目長沙聯(lián)交所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務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
對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資 格 條 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企業(yè)法人,且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企業(yè)注冊資本300萬元及以上,注冊時間1年及以上,社保繳納人數(shù)3人及以上。 3.提供同類型的項目運營案例不少于1個或大型戶外廣告牌的項目運營案例不少于2個。 |
交 易 方 式 |
網(wǎng)絡競價 |
項目聯(lián)系(指導)人 |
長沙聯(lián)交所 |
顏湘?zhèn)?/span> |
電話 |
0731—82710593 |
廣告牌明細清單 (點擊下載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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